强制执行拍卖一处房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是哪一方承担呢?

法院判被告再给我6万块钱,我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执行厅查封了被告的一处房产,价值20多万,封期两年,现在调解不成,决定申请强制拍卖,我想知道这里面具体的操作过程和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这房子我买了,又有什么利弊?我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拿回属于我的那份赔偿?
为什么执行厅里的人告诉我们说,如果拍卖房子,这中间路费啊什么的要我们自己掏?
我就是想明确的知道,我作为受害者,在执行过成中所产生的费用,不需要我来支付吧??!!

强制执行拍卖一处房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是被执行方承担。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应预交申请执行费用而不预交的,并非是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之一。其次,强制执行是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依据,申请设在人民法院内部的执行机构对债务人(被执行人)施以强制力,强制其履行债务,以满足债权人的债务要求。法理分析,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债权人的申请即为执行请求权问题,即民事纠纷经法院裁判后,在债务人不自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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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5
这位朋友 您好 ~
首先 您已经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并且已经执行被告一房产 在这过程中 所需要的 拍卖费用 均由 被告方承担!
再次~~据您所说 这套房子的价值是20万元~~法院对房产进行拍卖后你只能拿回您的 6万元 剩余部分 仍然归被告
或者 您可以把房子拍下来~给付被告除去您那6万元的剩余房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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