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婚姻到底是“一夫一妻”制还是“三妻四妾”制?

如题所述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追答

所谓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得一段佳话,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称三妻。

三妻四妾,指的是古代妻妾众多的意思。虽然说得如此,其实,三妻四妾还是有一定来历的。三妻,指的是“一发妻二平妻”,也就是说古代正常婚姻是一妻,平妻是特例。需要原配家族同意,才能两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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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4
血缘婚
综述
它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份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神话传说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这一神话在唐朝李冗的《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象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这个传说,交待不出伏羲女娲是怎么来的),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也不知是妹妹害羞,还是后世说故事的人害羞,仰或是说故事的人替 妹妹害羞,总之,妹妹用扇子盖住了脸)。
伏羲女娲兄妹婚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出土,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燧人氏是伏羲、女娲的爹,学者郑慧生先生认为,燧人是第三者,呵呵,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恰好反映了原始群婚上下无序的特征。而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只玉成二人,自己不再申办奥运-重在掺乎了。南阳画像石中也有发现,伏羲、女娲站在燧人的肩膀头上,应该是燧人退出的意思。总之,伏羲、女娲的故事是原始群婚向班辈婚的过渡。
疑问
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这样一幅画像: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他们应该是伏羲、女娲的后代。同时,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形象地反映了班辈婚的特征:同辈通婚,而且,同辈之间,不分你我。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共妻共夫。曾有人戏问: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这没错;亚当和夏娃成亲,这也没错,但是,亚当和夏娃的亲家是谁?对啊,诸位有兴趣,就研究一下。
抢亲婚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制作为补充。女子在古代,可能也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按眼光看,抢亲肯定是不文明的,但是学者们认为,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易经》爻辞里有一段,被学者认为是反映抢亲现象的。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翻译过来即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呀。还有一段:乘马班如,泣血涟如。也被学者认为是抢亲过后的情形: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一串可怜的哭声。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其眼一个道理。学者们这样一推测,叫我看来,婚姻仪式里好多勾当都象抢亲了,比如,乡下迎亲仪式中,前有火铳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半大小子,手举各色小旗招摇,新郎身后更有众多的弟侄等青壮年护卫,咋看咋觉得象抢。而女人臂弯上所戴手镯,我们不妨把它想象成手铐。至于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广西云南僳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怎么办?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逑,即仇,相当于我们所谓的冤家。冤家,仇逑,不是抢亲又是什么?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族外婚
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这个才是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这个才是他的生母),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总之,很有意思。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刘心武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家马建的小说,《亮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下岗。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可是到了西汉,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嗨,都什么时候了,还玩这一手,自污!
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有关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每年到一定的日期,从另一个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和她们配合成婚。男子离去后,女方生子。来年再相会,女孩子被留下,男孩子被抱走。另,我国古文献有关记载也比较多,《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三国志》《后汉书》等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但这个解决不了生男咋办的问题,所以郭璞注《山海经》,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至于《西游记》里,大家都知道老猪同志进了女儿国,喝了人家女儿河里的水,怀了胎,最后又做了人流。至于丈夫国,《山海经》与《淮南子》都提及过,既然女儿国都是自力更生,自己生孩子,那丈夫国怎么解决子嗣问题呢?《太平御览》卷361引《玄中记》: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我估计跟金蝉脱壳差不多),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这些天方讲夜谭式的故事,应该是族外婚的变种吧。
对偶婚
马克思说: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个我信,人是感情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分两个阶段或两种方式,第一,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搞的;第二,居妇家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
其六,一夫一妻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这一点,在中国传统的父系社会里,得到了充分的证明,所以,所谓的一夫一妻,在中国,只能叫一妻一夫,或者一夫多妻。注意啦,如今,这传统在中国大地有发扬光大的苗头。
《独立宣言》称: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这话说得太好了。在中国,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财产继承,包括王位继承,都需要有个亲疏远近,慢慢的,大家就分清爹亲还是爷亲了,这一点,在商朝的王位继承里有所反映:商朝早期,大都是兄终弟及,无弟传子,汤至南庚,弟死后传兄之子。商朝中期,阳甲至于祖甲,兄终弟及,弟死后传弟之子。商朝晚期,祖甲之后,父死子继完全代替兄终弟及。
一句话,一夫一妻制确立后,父死子继的继承法确立,婚姻制度,遂成为一切宗法制度的根源。
一夫一妻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的包办和买卖婚姻,婚姻是男女双方家族的事情,婚姻的成立和解除由家长决定。在这种男子为中心的宗亲制度下,夫妻的关系是极不平等的,夫权至上,"夫者倡,妇者随",女性附属于男性,没有独立的人格;婚姻和家庭是家族伦常关系的载体,所以在其中充满的伦理和道德的约束,而这造就了相对稳定的婚姻关系,女子要从一而终的要求培养了爱情的专一和忠诚的传统,家长制的控制使两性关系归于单纯,扼制了婚姻道德的沦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在礼法中,妾的数量是有严格规定的。
《礼记》规定:"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周礼》:"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拥有以皇后为首的一百二十个女人,皇后为嫡妻,她拥有单独与皇帝相处的资格,其它姬妾不能与丈夫独处,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经过皇后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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