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的法律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 她住的家里的房产证上是她爷爷的名字 不是她爸爸的 她爷爷在三年前去世了 她爸爸在一年前去世了 她奶奶和姑姑要把她们赶出家门 甚至出手打她 她应该怎么做?

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
按照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她爷爷)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有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卑亲属,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
她爸爸和她姑姑和她奶奶都是第一顺序。分配遗产份额,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他们三人之间有协议,应该各得1/3。而她的父亲去世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她如独生子女,与她母亲,和她奶奶共同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又各分得她父亲应得到遗产的1/3份额。
赶出家门,打并不妨碍她成为遗产继承人。没有人能剥夺她的继承权。若她奶奶和姑姑合谋瓜分她应得的份额。
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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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8
房子是他爷爷名字 那就应该按法定继承 由他爷爷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也就是他奶奶和他爸爸一人一半) 他爸爸死后由他爸爸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就是他和他妈妈 如果没有兄弟姐妹的话)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有他最多四分之一的份额。
按照法律他们是不能把你同学赶出去的。可以去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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