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衡阳工务段一名铁路职工,今年在景秀东岸买了一套电梯房,用公积金代款10万元,但当我在办理代款时却要求交一系列的手续费,首先是在长沙长银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交了500元担保费,回到衡阳后,开发商又说银行要交1130元抵押金,让我把钱给他,他帮我去交,但他只给我打了白条,说弄好后给我电话,但两个月过去了,我打电话给他时他总说还没办好,又说还得交600元,我很疑惑,这些手续费都是合法收取的吗?请各们有经验的朋友给我解答下!谢谢
那1130元是开发商要交的,说是抵押金,后面的600元是他说银行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