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婚姻当中,家庭主妇们每天辛勤地操持家中大小事,却不容易被家人理解,甚至很容易被丈夫误解,如此相处模式,导致一段婚姻很难顺利走下去。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家庭主妇不是“被离婚”,就是因为一段婚姻看不到头,才不得不选择离婚。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应该尽量保障自己的权益,毕竟都是在为这个家付出,只是分工不同而已。
家庭主妇离婚的时候,可以取得哪些保障呢?
1、申请财产保全。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防止男方紧急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
2、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要求直接抚养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你可以证明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可以通过证明自己的工作稳定性、教育背景、生活环境、与子女的关系等条件来争取子女抚养权。
4、要求离婚经济补偿。作为家庭主妇,在掌握自己长期照顾子女、老人、料理家务的视频录音资料,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后,离婚时应当积极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5、要求离婚经济帮助。
6、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那么,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归妇女方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因为考虑孩子年龄小,主要母亲哺乳,母亲更能照顾好孩子。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如果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女方若能提供男方婚内出轨等证据,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比较大。
5、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离婚之后如果改成和父亲生活,会不习惯,因此有可能会判给女方。
6、男方长期存在不良嗜好,比如酗酒、赌博等恶习。考虑长期随父亲生活会影响孩子成长,有可能会将孩子判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