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所以,如果遭遇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情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