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与俗在文学领域被使用具有的含义

如题所述

    在美学史、文学史上,“雅”与“俗”既是对立、博弈的关系,也是融合、互补的关系。

    对立、博弈,反映的是“雅”“俗”在表象含义上的对立性。《毛诗序》云:“雅者,正也。”“雅”在古代最初的本义是“正”,而“俗”,《说文解字》中云:“俗,习也。”这里的“习”,指习俗。“雅”与 “俗”的对立最早发生在音乐领域,“雅”指周朝王畿地区的曲调与当时的俗乐郑声相对,后“雅乐郑声”成为了儒家的传统审美标准和文艺标准。春秋、战国以后,直至魏晋、唐宋元明清各代,“雅”的范畴不断发展、其审美内涵得以不断丰富,形成了以“雅”为核心的概念群,如“高雅、典雅、清雅、古雅等等。“雅”的审美内涵被抽象的定义为“超旷清逸,高尚脱俗”。而“俗”,同“雅”一样,由习俗逐渐发展为“大众的”、“通俗的”、 “庸俗”、“低俗”等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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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合、互补反映的是“雅““俗“”在内在关系上的联系性。回望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学的体式,某种程度上说,都是由俗文学“升格”为雅文学的。我们看西周至春秋的《诗经》、战国的《楚辞》这两部诗歌总集,就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雅俗并存”。仔细辨识,其“雅”的成分无一不是由“俗”转化而来。《诗经》由《风》、《雅》、《颂》三部分组成,《风》中所录诗歌多来自民间,而《雅》分为《大雅》和《小雅》,其中《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唯《大雅》多为西周王室贵族作品,而《楚辞》更是来源于楚国民间的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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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西周春秋的《诗经》到战国的《楚辞》,由汉魏六朝的乐府民歌直至唐传奇、宋元话本、宋词、元曲以及明清的戏曲与小说等等,众所周知的《孔雀东南飞》、《木兰辞》、《西厢记》、冯梦龙的“三言”、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吴承恩的《西游记》、曹雪芹的《红楼梦》、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都是俗文学作品,确切的说都是传统的俗文学作品,它们无不起源于民间,可谓出身于世俗风尘,来源于阡陌里巷,无疑应当归属当时的俗文学范畴,只是由于时代的发展及文学的流变改变了它们的分野,“今”逐渐成为“古”,“俗”也逐渐成为“雅”。至近代,俗文学(近代俗文学)在通俗小说(特别是武侠小说和世情小说)领域有较大的发展,出现了张恨水、宫白羽、金庸、梁羽生等通俗小说家。由于近代“雅”“俗”文学有意识地相互吸取对方长处,创造出很多“通俗型的雅文学”或“雅致型的俗文学”,这种形态构成了中国文学发展史的另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赵树理的小说就属于这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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