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怀孕被辞退了。并且签署了 工资结清无任何争议。还能申请仲裁嘛

您好 我2018年3月进这家单位,2019年3月1日 公司老板辞退我 因为怀孕 没法出差。并要求我写 本人工资、业务费已结清,无任何争议。并签字。我不想签,但是老板态度强硬,最后我签了 才拿到剩余两个月的工资以及业务费。请问我还能申请仲裁辞退孕妇的赔偿金 和双倍工资嘛?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在原公司工作的考勤、工资卡、相关材料能够证明老的劳动关系的证据。没合同,可以要求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怀孕期间,单位解雇不合法,按补偿金的双倍赔偿。没签合同,可以要合同的补偿金。找一个免费的律师,请他吃顿饭给你整个明白的。绝对让老板怀疑人生。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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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尽管签署了相关的协议,属于工资,业务费用放弃,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你需要准备曾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一类的,至于胜诉概率,我觉得应该很大,不过耗时比较长,既然你现在有了空余时间,可以好好争取。
第2个回答  2019-03-12
可以
要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流水之类
没合同,可以要求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
怀孕期间,单位解雇不合法,按补偿金的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9-03-12
首先,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地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目前,你2018年3月进这家单位,2019年3月1日 被老板辞退,此时还未满一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你的单位应当向你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另外,在孕期被单位辞退,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因此,单位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应该是两个月的工资。
总而言之,你目前这种情况,单位应该支付你11个月的工资作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同时还要支付你两个月工资标准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同时关于此劳动争议,建议
1、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的方式可以咨询当地的仲裁委员会。
2、必须要先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即使被单位逼迫签订了所谓结清工资无争议的承诺书,也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此外,建议你搜集一下相关的证据,如工资的银行流水、签到记录等,以证明你与此单位有劳动关系。
第4个回答  2019-03-12
首先你需要搞清楚签署的是工资结清还是劳动纠纷结算清楚。如果只是签署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以及违法辞退的双倍赔偿金。但是前提是需要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关系确定不了,也就无法要求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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