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参加自考,报考4门,第一门发现夹带,当下考官处理结果是违纪,宣读代码51,取消单科成绩,让我继续参加下午的3门考试,可是5月成绩公布显示4门成绩全部无效,省自考办说他们收到的上报单是代码61,让我去省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请问行政复议有希望吗?成功几率不大吗
我当下认可的也是违纪,考官当时也给自考办打了电话,告知我可以继续其他3门考试,不会影响其余3门成绩,可是我手上只有下达的违规处理通知书,没有其他证据,去省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的成功几率很低吗?可能还是会维持原判吧?我真的一片茫然
因为当时考官是口头告知的处理结果,仅凭一面之辞,我也没有证据,我当时签的字和证据当时就全部上交了,可是省自考办没有收到底案材料,只有代码61的呈报,说他们中途更改了处理结果,我也没有证据,是不是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任何意义?
请问您知道自考办对违规考生的证据材料证物等,会保留存单吗?省自考办说是没有收到证据材料,只收到了区的考官处理书为61的作弊上报,所以省自考办也按照61填的。我想知道最初的证据材料他们一般会保存吗?
追答应当保存证明事实存在或成立的证据。否则,当事人提出异议后如何收场?
追问谢谢您的认真解答,我决定今天去一趟,结局如何,也至少不后悔了,希望不会被打击报复。再次感谢!
追答申请复议或申诉是当事人(公民)的正当权利,他人没有必要产生报复或打击心理或行为。
没有证据,最后全成了我一面之辞,
追答是的现在什么事都讲证据的
追问看来是要自己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