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车辆交强险到期后3个月内办理,保险公司是可以接受续保的,并且若可以享受车险折扣的话,则可以继续享受。如果交强险过期超过6个月的话,那么续保时则不再享受折扣,需按原标准缴费。
二、但是根据我国《
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购买交强险。若没有按照规定办理交强险,交警部门可以按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进行罚款,并且交警部门还会扣车,车主需补办好交强险后才可以去领车。因此,若脱保被查,就需要交三份交强险保费了。
三、如果你不准备使用该车辆的话,那么不投保交强险也是可以的,因为《交通安全法》只规定上路行驶的交强险都要买交强险,不上路的车辆可以补交。但如果你还准备使用该车辆的话,最好不要脱保,不仅会面临处罚,并且若在脱保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保险责任的,因此损失得由自己承担。
四、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
车辆强制保险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车辆应该投保的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进行罚款。
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
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