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下列行为中构成诽谤罪的是( )。
A.甲因公司经理对其进行点名批评而心怀不满,认为这是由于自己在言语方面得罪了经理的缘故,于是多次在同事面前表述这种想法,给经理的声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B.乙与邻居王某素来不睦,在王某想要卖房搬家之际,乙多次向周围住户声称王某家的房屋风水不好,致使王某因房价下跌而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C.丙听说同学小张在校外参与打架斗殴,在消息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丙到处向同学们说小张因带头聚众斗殴而被拘留,致使小张因压力过大而自杀
D.丁为某公司财务部门主管领导,因一笔巨款不翼而飞,认为是会计小刘私吞,因而多次找小刘谈话,并在部门会议上表示小刘有作案嫌疑,致使小刘声誉受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综上,C项在消息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丙到处向同学诉说丙因带头聚众斗殴而被拘留,致使小张因压力过大而自杀。符合条件,损坏了他人的名誉,后果严重,使小张自杀了 。正解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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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8
【答案】C。解析:B项并没有损坏他人人格,D项说小刘有作案嫌疑,并没有说小刘是作案者,没有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故B、D两项都不属于诽谤罪;A项和C项相比,C项因散布未经证实的事情而造成了严重后果,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故答案选C。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2-28
c 个人认为a不符合情节严重;b不是损害人格,造成的是经济损失;d只是说有作案嫌疑,不符合捏造或散布事实的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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