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一下车祸是17年2月份发生的,我全责,对方有人伤,伤残鉴定为十级。购买的是平安车险,交强险外还买了商业险100万+不计免赔,车损险+不计免赔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各被高方赔偿原告175868.5元,其中由被告二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中优先受偿】,保险以外的由被告一赔偿。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交通事故赔偿目录清单一、医药费51039.7元【我垫付了10000+500元】二、误工费7个月*2800元/月=19600元三、护理费120天*40元=4800元四、营养费120天*40元/天=4800元五、住院伙食补助16*20元/天=320元六、伤残赔偿金13年*62596元/年*10%=81374.8元七、精神抚慰金=5000元八、交通费=634元九、衣物损=500元十、电瓶车修理费=1200十一、伤残鉴定费=2600元十二、律师费4000元2018年5月10号开庭问题一.哪些是需要我自己承担的、问题二.清单护理费、营养费、律师费、伤残赔偿金等是否合理问题三.对方是1950年5月28日,伤残赔偿金13年是否合理、还有对方是农村还是城镇户口不知福。希望专业的律师、平安理赔大神帮忙回答一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