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合同期提出离职老板签字了但没交接休完年假又继续在公司工作这算继续原合同还是新签合同?

如题所述

劳动者虽然递交辞职信,但后期公司没有开具离职证明的,那么原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就业局解决。追问

那这个在本公司的工龄是按继续工作的时间算起还是不影响?还有要是原签订的合同有效,那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也没有和我续签,若主动离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追答

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龄是连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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