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催收公司,催收去法院起诉借款人,合法吗?

如题所述

网贷的实质是民间借贷关系,网贷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单方面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催收公司;而且个这过程并不需要借款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到借款人就行,这样债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新的债权人催收公司自然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利,甚至通过诉讼的途径要回欠款。

网贷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并不违法

网贷公司听起来没有好的感觉,但是通过网络发放贷款的公司中,还是有许多规范经营,取得备案许可,发放的利息也是在法定范围之内的,这样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同样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此过程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只需要知会债务人一下,债权转让合同就已经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要将自己所欠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那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这并不是法律的区别对待;而是债权是一种权利,债务是一种义务,权利的转让自然宽松得多,而义务的转让自然要严格得多。假如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给一个没有还款能力的人,债权人就将遭受损失,而转让债权,对债务人来没有任何影响,该还的钱还得还。

催收公司作为第三人,有权获得债权

其实催收公司听起来给人的感觉也不太舒服,但是只能说明一点他们从事的业务主要是催债,因为许多催收行为受人诟病。但确实也有许多合法注册的催收公司,在规范,合法的运用催收手段来索取债权。

当网贷公司将自己名下的债权转让给催收公司,那么催收公司才是真正的债主,其要求债务人对其履行还款义务是依据自己的权利提出,当然是合法的行为。

第三人获得债权,同样不需要获得债务人的同意,而是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毕竟这个转让过程是债权人的权利转让,需要讨论对价及交换的条件,不管是无偿赠与还是有偿转让,这个过程债务人都无权参与,也无权发表意见。只要最后知道自己该向谁还钱就行了。

面对高利贷,暴力催收,借款人如何应对

其实对网贷公司及催收公司不好的感觉,往往来源于网贷给人的印象就是高利贷,而催收公司伴随的就是暴力催收;不管是高利贷还是暴力催收,其实都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当面对高利贷的情况,借款人在被起诉后,有权直接提出利息异议,要求减免多并退还余支付的利息;如果高利贷公司是长期放贷的行为,借款人还有权直接以非法经营罪提出报案。

对暴力催收,其实是一个令人深恶痛绝的问题,有的是电话信息骚扰,有的是上门骚扰,有的甚至是暴力威胁,面对这些催收方式,借款人应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面对对自己有威胁的行为,可以选择求助。

结语

借款人并不能因为借的是网贷,要钱的是催收公司,就可以不还钱;这样反倒是自己违反了合同约定,退还高利也需要协商或者经判决确认,并不能自己单方面撕毁合同。

所以,当网贷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了催收公司,催收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合法合理的,借款人有异议就在审判过程中提出,并争取获得保护。

不管借的是什么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权受保护是基础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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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4

对于这个问题呢,需要看具体的情况,首先要分析的就是网贷公司与原来债权人之间的这种债务是否是合法的,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之上,我们才会涉及到后面债权转让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本身这个债务就是非法的,不转让给谁都是违法的,都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在这个债务合法的情况之下,转让给催债公司是否合法?那就要看催债公司的催债行为是否合法了,其实这是涉及到一个债权转让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转让之后的这个债权人是可以直接找之前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

但是现在一提到催债公司,可能人们第一印象就是催债公司要债的手段是不合法的,所以即便催债公司可以合法受让这个债权,但如果他要债的手段不合法,债务人也是可以拒绝的。

至于评论“网贷公司债权转让给催收公司,催收公司去法院起诉借款人,合法吗?”这一问题。那关健是催收公司合不合法。

催收公司,是什么公司?我活了几十年,从未听闻过,有注册登记吗?合法吗?

俗语说:冤有头,债有主。你根本就不是债主,你催什么债?借款人根本与你没有一毛钱关系,你催什么债?出现人命,你负责得起吗?

网贷,催收,势必出现语言伤害,暴力争执,势必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伤害。国家政治部门就不该支持所谓的“催收公司”

银行贷款,网贷本来就是银行理财的一种投资,投资就应该承担风险。

催收公司起诉借款人根本就不合法!

网贷公司债权转让给催收公司,催收公司去法院起诉借款人,合法吗?

第一,网贷公司跟你的债权是否合法,这才是关键。一般来说,很多人将利息约定过高认为借贷关系不合法。这是对于借贷法律关系的误解,利息约定过高只是超过法定部分无效,法定范围内的利息仍然是有效的。当然,现在我们有关于职业放贷人,有关于非法放贷等规定,是否属于这些规定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去认定。

第二,债权转让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形式。我们《合同法》对于债权转让是有相应的规定。对于合法的债权,只要按照规定进行流转并履行相应的告知程序,这个一般问题不大。现在公司已经提起诉讼,那作为被告还是积极应诉。

在此,我想提醒各位, 严防贷借陷阱!

第2个回答  2021-02-14

现今很多人在追问,银行或者小额贷款公司将债权交予催收公司催收,是不是可以拒绝,面对催收过程的暴力与骚扰,可否报警。

首先这个问题要分以下四层:一、债务人从债权人借来款项,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债务人要按照约定归还,这是最起码的认知,大多数的公众也都能理解这个道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是债权人催收还是授权其他人催收,都是他们的权利。

二、债权人能把该债权转让给他人,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可以看出,银行借款债权属于可以转让的范围。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没有任何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1号)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可以看出,对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债权也可以转让。法律对于合法的债权转让是认可的。

三、催收公司的催收依据来源于债权人的债权,在合理范围内,法律保护催收公司的催收,但不保护催收过程的违法行为,这与正常的催收是两个概念,催收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途径主张权利,通过私权利救济,但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很多的催收公司不能说是打法律的擦边球,因为法律在这方面不存在漏洞。

四、催收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行为,已然成为社会一大问题,被公众诟病,因此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已经明令禁止,债务人或者其他人因催收遭受暴力侵害或者骚扰,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民事经济纠纷一旦超越法律底线,情节严重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近碰到一个案件,被执行人逾期未归还信用卡借款,被银行起诉,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银行将该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申请执行人变更为第三人,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这和第三人没有关系,而且债权转让没有经债务人的同意,其实提出执行异议不会改变执行程序的进行,也不能阻却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按照法律规定,债权可以转让,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更可以转让,因此也告诉了申请人提出执行异议的风险和后果。、

债权可以转让,但要符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债权转让是没有问题的,但债务人通常会在通知上进行抗辩,以各种理由辩解没有收到通知,其实这种通知是各种形式的,比如邮寄、公告,只要符合条件,都有法律效力。转让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会做好这方面工作的。在执行程序中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一般要提供债权转让协议书、通知送达的证明、受让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受让人的身份信息等,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出具裁定书予以变更。

可能有人会问,是不是债务人也可把债务进行转让呢,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只要债务转让经债权人同意,就可以债务转让。

很多债务人逾期归还,不但对征信有影响,甚至会被限高或失信,不妨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约定好归还的期限,毕竟债务还是要归还的。如果准备做老赖,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第3个回答  2021-02-12
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债权转让根本没有法律依靠,所以这是不合法事情。
第4个回答  2022-05-28
大搜车车贷逾期,给我父母(紧急联系人)打电话发短信,而且是在能联系到我,已经协商好了还款日期和金额的情况下,还发信息,而且我母亲将近六十岁的人了,看到收车短信吓得浑身发抖,心慌,去打了几天点滴,跟大搜车客服反应,他们说因为我逾期了,就得联系紧急联系人,合理合法,问过律师,也说是合理,因为我逾期了,卧槽,这没天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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