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一直正常工作,但因为政策原因原单位注销解散,总公司要求这个单位的职工都去从事重体力出劳务倒班,因本人患过敏性哮喘多年,不能从事重体力,总公司要我下岗,请问劳动法里可有这方面对我有利的条款?请大虾告知,不胜感谢!是国企,三产 1,总公司有义务接纳员工并继续履行合同2,关于患病:自身疾病非职业病及工伤3,工作年限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