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工会小组的“提案、议案”?

如题所述

提案是指提请国家代表机关或一定组织的会议讨论、处理的意见或建议,它一般由会议出席人和法律、章程上规定的机构或者个人提出。议案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开会时列入议程,交付讨论的提案。

提案与议案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在我国,解放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凡是提请国家代表机关或一定组织的会议讨论、处理的建议都称为“提案”。直到1983年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后,为了把过去那些主要是对各方面的工作提议、批评和意见与现在规定的、需要提请大会审议通过的,具有约束力的议案区别开来,所以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改用“议案”一词,而在各级政协会议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则使用“提案”一词。

提案、议案的格式

格式比较固定,除个别外一般都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

(1)标题。标明“提案”或“议案”;

(2)案由。写明提议人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3)理由。陈述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理由;

(4)办法。拟出为实现建议中的要求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5)提议人、附议人签名。提案可以一个人提,也可以在提案交付大会以前征求同意者附议,并一一签名,表示负责。最后注明提出的时间。

写作提案、议案应注意的事项

(1)提案、议案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写作时必须严肃认真。写作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周密思考,认真准备,务求提案、议案事实准确,案由合理,建议具体,措施有力。

(2)一事一案,不能一事几案或一案几事;

(3)案由要写得具体明白而又简要概括,使讨论者一看就了解提案的内容;

(4)理由必须写得全面、周详、中肯、充分、有说服力,以取得与会者的赞同与支持;

(5)办法有针对性,并已切实可行;

(6)提案、议案写好后必须在会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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