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8
受贿\行贿\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不具有价值的物品不构成行贿、受贿犯罪。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四千元。
诈骗罪也不成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18
依然构成行贿罪,行贿罪侵害的客体包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因此并不以行贿物必须要以有价值的财物为必要条件,例如性贿赂依然构成行贿。
第3个回答 2010-07-17
使用假币行贿也构成行贿罪
行为人使用伪造的证券,票据等行贿的也构成行贿罪
第4个回答 2010-07-23
价值和使用价值是不一样的东西,你重新看下物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