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医学鉴定没撞伤人,对方却非要住院,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今天开车在路上,前面有辆三轮车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拐弯。我开车在后面刹不住车,撞在三轮车的后轮上,造成三轮车侧翻。三轮车上连司机共两人随车倒在路边。我报警后交警迅速赶来勘查现场后交待三轮车上的人去医院做伤情鉴定。去医院做伤情鉴定两人身体状况良好。我还没松口气,三轮车司机却要住院治疗。把我给弄蒙了,这明显想讹人。我想问一下,有关交通法有没有有关规定,如果医学鉴定被撞的人没事情,他却想借住院的借口讹人。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赔偿他医药费吗?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但是这是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如果对方鉴定没有受伤,当事人可以拒绝赔付。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没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只是轻微伤的,可以私下协商解决,造成人员严重受伤甚至死亡的,应立刻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然后报警处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两条,一是肇事人在事故中负主责或者全责,二是受害人死亡,只要达到这两条,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如果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那么一般是不会判处实体刑的,不过程序还是要走的,也就是说还是会被立案,但是不用羁押服刑。如果没有能力赔偿,那么受害人家属不会谅解,判实体刑的可能性就很大,一般在一年左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若构成伤残,则还需要承担如下赔偿责任: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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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6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2010-07-16
呵呵~~真难说啊,理论上是不用的,可是操作起来你就非得给钱给别人。

至少主因是你造成的事故,别人遇上你被撞算是倒霉了。
他们要求住院是他们的事,关键要问医生怎么处理他们的,医生说需要就是需要,如果不需要就不需要给他们交。
这个以后有纠纷可以拿医院证明就行了。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看,他们的要求也是很正常,也不知道会不会撞坏哪里了,所以要求住院观察,只求个平安罢了,当然也想得到一些经济赔偿。

有一个问题,三轮车能不能载人,我记得是不能的。还有就是转弯没打方向灯也是事故关键因素,应该要负责的。

建议问一下交警如何处理事故
第2个回答  2010-07-17
遇上这种人是你的悲哀
第3个回答  2010-07-17
别搭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