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如题所述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共有五种法定遗嘱,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互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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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10

首先从形式上来看,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的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这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遗嘱人自行去公证机关进行办理,在几种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需要签名,并且标注上年、月、日,否则存在因为形式瑕疵而导致遗嘱无效的风险。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5、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上面几种形式中,有需要“见证人”在场的情况,那么哪些人可以做为见证人呢?

在法律上也是有明确要求的,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本身系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及其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

此外,在订立遗嘱的时候要注意,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需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遗嘱人未保留的,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另外,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冠领遗嘱律师提醒  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还有:

1. 遗嘱人系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 遗嘱人系受胁迫、欺骗情形下所立的遗嘱;

3. 伪造的遗嘱无效。

4.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 遗嘱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如将财产约定由“小三”继承的。

6. 附条件遗嘱中所附条件不得违反其它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限制他人婚姻自由为附加条件。

7. 遗嘱所分配的财产不属于或完全属于遗嘱人名下。如将夫妻共同财产在遗嘱中做为一方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

提前意识到风险并且进行规划,一定是正确的,对于遗嘱,意识到要订立还不够,还需要懂得如何正确订立,不然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引发不必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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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11-21
1.立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确定其死后个人财产的继承人和分配的法律制度。《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依照本法规定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形式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到公证处对其遗嘱行为和内容进行公证;
2.自己写的遗嘱。也就是立遗嘱人自己写的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3.写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写遗嘱。写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执笔,注明年、月、日,由执笔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是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记录遗嘱。即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方式确定自己的遗嘱内容。遗嘱的记录和遗嘱的书写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他们的证言要录音录像。之后要对录音录像内容进行封存,并由见证人、遗嘱人签名盖章。
5.口头遗嘱。即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记录或公证时,口头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法律没有限制公民遗嘱的数量和形式,实质上是尊重公民随时变更遗嘱的意愿。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多种意志会并存。关于多份遗嘱效力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内容相冲突的多份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如果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无效。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涉及的继承,按法定继承办理。
第3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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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5-15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遗嘱
、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口头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还规定了公证、自书、代书3种形式;并规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作证。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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