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出版有诗集《??》

如题所述

<<红烛>>
还有....
烧罢!烧罢!
烧破世人的梦,
烧沸世人的血——
也救出他们的灵魂,
也捣破他们的监狱

这首诗写于1923年。诗人准备出版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在回顾自己数年来的理想探索历程和诗作成就时,就写下了这首名诗《红烛》,将它作为同名诗集《红烛》的序诗。

诗的开始就突出红烛的意象,红红的,如同赤子的心。闻一多要问诗人们,你们的心可有这样的赤诚和热情,你们可有勇气吐出你的真心和这红烛相比。一个“吐”字,生动形象,将诗人的奉献精神和赤诚表现得一览无余。

诗人接着问红烛,问它的身躯从何处来,问它的灵魂从何处来。这样的身躯、这样的灵魂为何要燃烧,要在火光中毁灭自己的身躯?诗人迷茫了,如同在生活中的迷茫,找不到方向和思考不透很多问题。矛盾!冲突!在曾有的矛盾冲突中诗人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因为,诗人坚定地说:“不误!不误”。诗人已经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准备朝着理想中的光明之路迈进,即使自己被烧成灰也在所不惜。

诗歌从第四节开始,一直歌颂红烛,写出了红烛的责任和生活中的困顿、失望。红烛要烧,烧破世人的空想,烧掉残酷的监狱,靠自己的燃烧救出一个个活着但不自由的灵魂。红烛的燃烧受到风的阻挠,它流着泪也要燃烧。那泪,是红烛的心在着急,为不能最快实现自己的理想而着急,流泪。诗人要歌颂这红烛,歌颂这奉献的精神,歌颂这来之不易的光明。在这样的歌颂中,诗人和红烛在交流。诗人在红烛身上找到了生活方向:实干,探索,坚毅地为自己的理想努力,不计较结果。诗人说:“莫问收获,但问耕耘。”

这首诗有浓重的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色彩。诗歌在表现手法上重幻想和主观情绪的渲染,大量使用了抒情的感叹词,以优美的语言强烈地表达了心中的情感。在诗歌形式上,诗人极力注意诗歌的形式美和诗歌的节奏,以和诗中要表达的情感相一致,如:重复句的使用、一定程度上采用中国传统诗歌的押韵形式、前后照应和每节中诗句相对的齐整等等。诗人所倡导的中国新诗的格律化、音乐性的主张在这首诗中有一定的体现。可以说,闻一多融汇古今、化和中外的诗歌形式,以强烈的情感表达和追求精神开辟了中国一代诗风,激励着一代代的中国诗人去耕耘和探索。

七子之歌——澳门

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姓,
我离开你太久了母亲。
但是他们掠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
魂那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

何谓《七子之歌》
1925年3月,身在美国纽约的著名诗人闻一多有感于时事,将被帝国主义掠走的澳门、香港、台湾、威海卫、广州湾、九龙、旅大,喻为七个与母亲离散的孤儿,并写出了七块土地对祖国的眷念,澳门便是“七子”之首。
闻一多先生在《七子之歌》的开篇直抒胸臆:邶有七子之母不安其室。七子自怨自艾,冀以回其母心。诗人作《凯风》以愍之。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臆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凯风》之七子,因择其中与中华关系最亲切者七地,为作歌各一章,以抒其孤苦亡告,眷怀祖国之哀忱,亦以励国人之奋斗云尔。国疆崩丧,积日既久,国人视之漠然,不见夫法兰西之ALSACE-LORRAINE耶?“精诚所至,金石能开。”诚如斯,中华“七子”之归来其在旦夕乎!
如今,“七子”中只有台湾尚未回归祖国。当年闻一多先生在《七子之歌——台湾》中写道: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魂,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城一战,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死水》

《死水》是闻一多最著名的诗歌作品之一。又属于诗人“死水”时期诗风转变的重要代表。

这首诗后面曾署有一个写作时间:1925年4月。据今人考证,实际的写作时间应该是1926年4月,即诗人回国之后。老诗人饶孟侃回忆说:“《死水》一诗,即君偶见西单二龙坑南端一臭水沟有感而作……”(《诗词二题》,原载《诗刊》1979年第8期)也就是说,“死水”就是这一沟的臭水,其中填满了“破铜烂铁”,残冷炙在水中沉浮……但是,仅仅是这么一沟臭水似乎还没有理由激起诗人如此强烈的情绪波澜,闻一多肯定因“死水”而引起了对其他事物的联想。我们也可以肯定地说,“死水”是具有文化意义、社会意义,按照惯常的说法,也就是“祖国”。

那么,在闻一多这位爱国诗人那里,“祖国”这一神圣美好的形象是如何与这沟臭不可闻的“死水”联系起来的呢?这还得从诗人爱国主义观念、民族主义意识的实际演化说起。

必须指出的是,所谓“爱国诗人”并不是可以运用于任何时代与任何诗人的名词,诗人的爱国特征(也包括他的民族主义意识)有它特定的背景条件,比方说国破家亡、民族危机爆发之际,比方说背井离乡、浪迹海外的时候。闻一多作为引人瞩目的“爱国诗人”,还是在他留学美国的时候。在现代工业文明的浓烟滚滚、人声鼎沸之中,在西方文化的强大压力之下,诗人无限眷恋那“宁静”、“和谐”的“家乡”,在他的心中,那里芦花纷飞、月色溶溶,“有高超的历史”,“有逸雅的风俗”,“金底黄玉底白,春酿底绿,秋山底紫”,落英缤纷。(参见《孤雁》、《忆菊》、《太阳吟》等篇章)显然,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与心境之中,闻一多所热爱的“祖国”是理想化的祖国,纯净化的祖国。也只有这样理想的光芒和纯净的品格才足以让他“出淤泥而不染”,保持着东方式的“高洁”。

但是,梦幻迟早是要破灭的,尤其是对于尊重现实、所对伪饰的闻一多,当他刚一踏上思念已久的祖国,就完全失望了。在一个封建、落后、保守、顽愚的社会里,所有的宁静与和谐都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想,经济落后,政府腐败,军阀混战,民众愚弱,这才是活生生的现实。于是,所有“大希望之余的大失望”都聚集了起来,终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与北京西单的这沟“死水”重叠在了一起,——或许,是“死水”之腐朽停滞让诗人联想到了不思进取的中国吧?或许,是“死水”的恶臭污浊再一次击碎了他落英缤纷的梦境,从而刺激着他痛苦的调整自己的“乡情”吧!

诗歌题为“死水”,但诗却并没有怎么描写“死水”本身的客观形象,而是面对“死水”引出的一系列想象,一系列泄愤式的诅咒。闻一多似乎还觉得 这沟死水还污秽得不够,丑恶得不够,他发着誓要丑上加丑,乱上加乱,把“死水”搅拌得油腻腻、红鲜鲜,让它发酵、生霉!闻一多说过:“只有少数跟我很久的朋友(如梦家)才知道我有火,并且就在《死水》里感出我的火来。”这种泄愤就是他“火气”的表现了。

全诗共分五节,前四节都在具体描写诗人是如何“调弄”这沟死水的。他的第一个行动便是“添乱”:扔进破铜烂铁,泼入剩菜残羹。不久,这些行动就产生了效果,在“死水”的浸泡中,铜氧化成了绿绿的模样,铁也锈迹斑斑,剩菜残羹的油腻则浮动在水面上,又因霉变生菌而变得五颜六色,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氧化的金属、发霉的饭菜又都发了酵,于是,“死水”便成了一沟泛着绿光的“酒”。它“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上面蚊蝇横飞,乌烟瘴气。至此,“死水”算是鲜艳夺目、光彩照人了,于是,几声青蛙的鸣叫传来,又为寂静的世界添上了几分热闹。

传统的诗歌阐释一般都倾向认为,这些看似鲜艳、实则丑恶的物象就是“反动统治者”的象征,旧中国就是这样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我认为,这显然还是对闻一多创作的“想象”特征考虑不够,这些物象并不是诗人对现实社会的“写实”,而是诗人自己想象中要完成的“行动”,不是反动军阀将“死水”变成了这沟“绿酒”,而是闻一多立下志愿要把它变成“绿酒”!

那么,诗人不是太有点“残酷”了吗?其实不然,正如俗话所说:“爱之愈深,恨之愈切”。诗人如此看重、如此计较,又如此地忍受不了这沟“死水”的刺激,实在是因为他太希望“死水”不“死”呀!他多么愿意自己曾经魂牵梦萦的祖国一如想象中的光华美丽,而当现实世界里所发生的一切是这样的出人意料,这样的让他悲观绝望时,他能不因猝然的失落而心理失衡吗?又能不情绪性的咒骂几句、呻吟几声吗?如果我们能够理解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对祖国的期望是如此的强烈,又能够理解这一期望与现实人生的深刻矛盾,那么也就不难接受在中国现代文化史上普遍存在的这一“诅咒心态”。诅咒者并不是汉奸,不是中国的敌人,他们实实在在都是一群热血男儿!相反,冷漠与无原则的赞颂才是最可怕的,也是最可警惕的!鲁迅说过,来到中国的外国人,如若有对中国大加诅咒的,他真心地欢迎。(大意如此)又有的同志出于维护闻一多的“爱国”形象,将“丑恶”喻为革命力量,说闻一多是隐晦地呼唤革命,我认为这既是生硬的,也完全没有必要。闻一多作为“爱国”诗人,根本勿需后人替他作什么辩护!至于作为情绪性诗歌的特殊含意,我想也并不难为人们所接受。

此外,《死水》一诗也是闻一多追求诗歌“三美”的典范之作,绘画的色彩感不要我来多说了。这首诗节奏感极强(音乐美),每个诗行的音组数目都相等,它们都由四个音组构成,其中一个有三个音节,其余三个是两个音节,我们不妨看第一段: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长短不齐,变化没有规律的自由诗就没有这种特殊的音调和谐的效果了。

《死水》五节,每一节均是四句,每一句又都是九个字,这样也形成了诗歌的“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即所谓的“建筑美”。

参考资料: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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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6
《冬夜草儿评论》与梁实秋合著,1922。
《红烛》(诗集)1923,泰东;1981。
《死水》(诗集)1928,新月;1980。
《闻一多全集》(1一4册)1948,开明;1982。
《楚辞补校》(古典文学研究)1942。
《神话与诗》(古典文学研究)1956。
《古典新义》(上下册,古典文学研究)1956。
《唐诗杂论》(古典文学研究)1956。
《闻一多论古典文学》1984。
《离骚解诂》(古典文学研究)1985。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16
《红烛》,1923年9月,留学美国归来的诗人闻一多的诗集《红烛》,由泰东书局出版。诗集连序诗共62首,分《李白》、《雨夜》、《青春》、《孤雁》、《红豆》5篇,大多为诗人留学美国时所作;以对祖国的热切思念和赞美,对美国侵略势力的揭露为主要内容。《红烛》为序诗,《忆菊》、《太阳吟》、《孤雁》等为其中有代表性的篇章。作者崇尚“为艺术而艺术”的理论,部分诗作表现出唯美主义的倾向,带有一种虚幻的色彩。
第3个回答  2019-08-22
《红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