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为五保户,出交通事故死亡,谁具有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的权利?

如题所述

法律规定受害人死亡,近亲属或被抚养人是赔偿权利人,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没有近亲属时,谁有权主张保险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五保户如果有近亲属时,近亲属是赔偿权利人,村民委员会不是赔偿权利主体;如果没有近亲属,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也不是赔偿权利人,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承担丧葬的,可主张丧葬费。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由于五保户没有近亲属,又没有法定抚养人,没有赔偿权利人,就没法赔偿保险金,保险人不用向第三人支付赔偿保险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不能获得死亡赔偿金保险理赔,只能获得丧葬费保险理赔。追问

如果五保户有一兄弟,但公安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该人与死者出生日期相差两月,显然不符合常理。该人是否有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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