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小区居民毁绿种菜现象不再有

如题所述

一、居委会、物业相关人员集中学习,统一认识。不能只认识到这是破坏绿化。
二、利用宣传栏等阵地、各类会议等形式加强法律宣传,让种菜居民认识到这不是小事,是违法行为。形成强大、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居委会、物业发书面宣传单,宣传法律条文,阐述法律条文和违法种菜的后果。
四、不听劝告,继续违法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对方限期整改。
五、居委会、物业、街道警方联合行动,强制恢复绿地。
六、进一步开展遵纪守法,建设和谐家园的宣传活动。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规定。
解释: 建筑区划外的小区公共场(包括绿化)属于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用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毁绿种菜侵犯了小区所有业主的权利,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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