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生有四个子女,母亲患老年痴呆无行为能力,如果其中一个子女主要负责给母亲养老送终,请问家庭财产在法律上怎样分配?
没有遗嘱;您说的是否可以理解为负责养老送终的子女应分得【1/2+1/10】?
如果给负责养老送终的子女【1/2+1/10】有法律依据吗?
各得份额平均是有法可依的...倾斜度只能是协商...
(1)父亲的遗产,原则上---配偶与4个子女,均分。
(2)配偶属于生活困难--可以多分
(3)养老的子女--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