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构成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

如题所述

一、有效接受应当具备的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2、接受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示出来。接受可以口头或书面,或用行动表示。如接到老客户发盘后立即发货或开立信用证。

3、接受应当是无条件的。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字眼,但是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是有条件的接受,不能成为有效的接受,应当叫做还盘。

4、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有效。

二、接受中对发盘条件的变更

1、实质性变更:价格、支付、质量、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限制或修改。

2、非实质性变更:提供某些单据或增加单据分数、提供样品、唛头刷制等

3、如果是非实质性变更,公约规定能否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取决于发盘人是否反对。如果发盘人不反对,那么就是有效的接受,而不是还盘。

扩展资料:

一、逾期接受

《公约》认为逾期接受原则上时无效的,但是也有例外。

第21条规定,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延迟的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此接受视为有效。

或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者其他书面文件表明自传递正常能够及时到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出的,那么这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的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受盘人,认为该发盘已经失效。

二、接受的生效

大陆法系采用:“到达生效”原则:接受的电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受盘人。接受方生效。英美法系采用:“投邮生效”原则:接受的电函一旦发出,立即生效。

《公约》对书面形式接受的情况采用“到达生效”原则。

如果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的接受,接受自行动作出时刻起开始生效。

三、接受的撤回

如果撤回的通知于接受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该接受可以撤回。

而在英美法系中,由于采用“投邮生效”原则,接受一经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就此成立,也就不存在接受的撤回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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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9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构成一项有效接受的解释,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其他人对发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受。

(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就是说,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接受,分为两种情况:

A.实质性改变: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更改.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

B.非实质性变更:如要求重量单装箱单、商检证和原产地证,包装,分批装运等。对于非实质性变更,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例如:受盘人接受发盘,但提出包装由单层麻袋改为双层麻袋,这实际上是还盘。答案:错误。

案例中的公司对外发盘,国外客户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回电接受,但在同一电文中要求将装运期提前一个月。请问这是不是有效的接受

(3)接受要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这一期限有双重意义:

(4)接受必须表示出来。接受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一是做出声明,或口头或书面。二是做出行动,如开立信用证。

扩展资料

1、公众约定性

约定性是公约的突出特点之一。公约虽有约束性,但它不是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强制性的法规,而是订约单位或订约人自愿协商缔结公共约法。它一般不产生于行政管理部门,而是产生于社会团体或民众之间,有一定的民间特色。它不是正式的法律和法规,对参与者只有道德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应。

2、长期适用性

公约所涉及的内容一般都具有长期的稳定性,因而公约也具有长期适用性,不会在短时间之内就因为时过境迁而成为废文。制定公约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要选择大家共同关心的、有长期意义的原则性事项写入公约。如果发现原有的公约已经过时,则要讨论制定新的公约来取代它。

3、集体监督性

公约一经共众认定,就是订约人的行为和道德规范,每个人都有履行公约的义务,不得违反。同时,它也是人们互相监督的依据,每个人也都有以公约为准则监督别人的义务。一旦发现有违背公约的行为,大家都有权进行批评和谴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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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根据公约的解释,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其他人对发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受。
  (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
  就是说,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接受,分为两种情况:
  A.实质性改变: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更改.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
  B.非实质性变更:如要求重量单装箱单、商检证和原产地证,包装,分批装运等。对于非实质性变更,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例如:受盘人接受发盘,但提出包装由单层麻袋改为双层麻袋,这实际上是还盘。答案:错误。
  案例:公司对外发盘,国外客户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回电接受,但在同一电文中要求将装运期提前一个月。请问这是不是有效的接受
  (3)接受要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
  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这一期限有双重意义:
  一方面它约束发盘人,使发盘人承担义务,在有效期内不能任意撤销或修改发盘的内容,过期则不再受其约束;
  另一方面,发盘人规定有效期,也是约束受盘人,只有在有效期内做出接受,才有法律效力。
  (4)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接受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第一种方式是做出声明,或口头或书面。
  第二种是做出行动,如开立信用证。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简单的来说就是1、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非胁迫)2、当事人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3、对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格、型号等等)的认可4、按照对方当事人要求的方式(如期限、地点等等)做出接受的表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4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构成一项有效接受的解释,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其他人对发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受。
(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就是说,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接受,分为两种情况:
A.实质性改变: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更改.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
B.非实质性变更:如要求重量单装箱单、商检证和原产地证,包装,分批装运等。对于非实质性变更,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例如:受盘人接受发盘,但提出包装由单层麻袋改为双层麻袋,这实际上是还盘。答案:错误。
案例中的公司对外发盘,国外客户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回电接受,但在同一电文中要求将装运期提前一个月。请问这是不是有效的接受
(3)接受要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这一期限有双重意义:
(4)接受必须表示出来。接受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一是做出声明,或口头或书面。二是做出行动,如开立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