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承包农田从哪年开始补贴政策的

如题所述

政府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有种粮农资综合直补、种粮直补、中央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省级水稻良种补贴等4个方面。 1、种粮农资综合直补政策 我县种粮农资综合直补从2006年开始,补贴对象是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补贴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各年不同,2006年每亩补贴7元,2007年每造每亩补贴19元,2008年每造每亩补贴49.5元,2009年和2010年每造每亩补贴49元,2011年每造每亩补贴56元,2012年每造每亩补贴57元。 2、种粮直补政策 根据上级政策,种粮直补从2008年开始惠及全体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补贴资金来源是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标准从2008年至2012年每造每亩均为4.43元(其中省级4元,市级0.3元,县级0.13元)。 3、中央资金良种补贴政策 根据上级政策,我县中央资金良种补贴政策是从2008年开始实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各年不同。2008年补贴对象是从事水稻良种种植的农民,补贴标准是早造每亩10元,晚造每亩15元。2009年、2010年补贴对象是从事种植水稻、玉米和小麦的农民,补贴标准是水稻早造每亩10元,晚造每亩15元,玉米和小麦每亩10元。2011年补贴对象是从事种植水稻、玉米和小麦的农民,补贴标准是水稻每造每亩15元,玉米和小麦每亩10元。 4、省级良种补贴政策 根据上级政策,我县省级水稻良种补贴政策是从2007年开始实行。省级良种面积较小,每个镇每年仅几百亩不等,主要在各镇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进行。近几年每亩补贴20元。 以上种粮补贴政策的补贴面积的统计与核实采取逐级上报。首先由各村民小组负责统计各种粮户并上报到村委会;村委会汇总后上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镇;各镇进行核实后汇总上报到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汇总再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最后上报省农业厅和财政厅。 补贴资金进行逐级下拨,县财政局根据核定的各镇各单位补贴面积和上级制定的补贴标准,核定补贴金额。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种粮农资综合直补、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镇财政所,由各镇财政所负责发放给种粮农民。从2008年开始,我县实行种粮补贴“一折通”,各镇在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并将补贴金额存入各种粮农户的帐户存折,实行“一折通”。镇财政所将每户种粮农民的存折发给各农户,使农户领取补贴得到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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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2
应该是从2011年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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