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别人都四五十岁才当上处级干部,他三十多就当上了?

???。。

第1个回答  2010-06-19
首先,应明确一点,处级干部的范畴是指正处级的处长和调研员,副处级的副处长和助理调研员。
其次,三十多指的是三十一到三十九,范围很宽。
第三,公务员任职和晋升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五条 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最后,举例说明:
1、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副处级助理调研员,正处级调研员),一般来说,每一级职级,任职满一个任期即可获得晋升上一职级的资格。以一个大学毕业生为例,理想状态下,毕业时22岁任科员,25岁可任副科级副主任科员,28岁可任正科级主任科员,31岁就可任副处级助理调研员,34岁就可任正处级调研员。当然这是理想状态,即有空余指标,竞争压力小,群众评议好,领导赏识等等。这种情况在省部级单位特别是人事部门三十多岁的副处级助理调研员、正处级调研员比比皆是,因为他们机构架子大,指标多,人少,到点儿就能晋升。
2、领导职务的晋升也是省部级单位升得快,道理同上,而且还有破格和跳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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