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尤谁来交?是由住户交还是开发商交?

最好能说的具体详细些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缴纳 第六章 物业维修基金 第六十一条 物业共用部分实行物业维修基金制度。 第六十二条 物业维修基金归集、使用与监管遵循审批、使用、监管分离原则。 第六十三条 新建物业首期物业维修基金由业主按市政府规定标准交纳;本条例实施前已出售的商品住宅,由业主按市政府规定标准交纳;公有住房出售后,应当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交纳。 第六十四条 物业维修基金的本金和利息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五条 物业维修基金应维持一定的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交。 第六十六条 物业维修基金应在银行专户存储,实行按栋建帐、按户核算制度,并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管。 第六十七条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自己承担; (二)部分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用部分的业主分担; (三)全体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因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导致物业共用部分未到维修、更新年限而需要维修、更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分担相应费用。 专有部分、部分共用部分和全体共用部分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确定。 第六十八条 负责维修基金监管的专门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定期将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十九条 物业维修基金归集、使用与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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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02
住房 维修基金当然应该由业主自己交,需要缴纳房款的2%.
第2个回答  2014-05-03
住房维修基金是由住户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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