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庭后什么时候能收到判决书?

好像是什么破坏罪?

在法院开完庭判决书下来的时间具体如下: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对开完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是没规定的,但对于案件什么时候宣判则有时间的限制,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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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4
有当庭就有判决书,最短半个月以内能拿到。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5
一般情况下,一审的审限是6个月,二审的审限是3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注意,以上期限都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在上述期限内就应该判决并送达判决文书。

当然,上面是一般情况,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这个延长的时间就不好说了。

不知道开庭后是否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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