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外交关系分为哪些等级?

如题所述

因为中国最近把立陶宛降级为代办级,所以大家对于两国外交关系的分级很感兴趣。两国外交关系通常分为3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大使、公使、代办。

一、大使。大使的全称是“特命全权大使”,是外交使节的第一等级。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外交军团,通常都是大使级别的,他们对外是可以代表中国的形象,可以代表中国向别人发起谈判等等。而大使们也是经过严格的筛选,是一群非常优秀的人。现在我们的外交部发言人里面就有很多是做过大使的,他们身上就有大使们风采的精华所在。

、公使。公使的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是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公使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而并不是所有的大使馆里面都有公使,自从他们的权限和他们的任命来看,就知道他们的级别是没有大使高的。但是这里面也是一些非常优秀的外交官,只是行使的权力有所区别而已。

三、代办级。代办级的全称为“代为办理”,是外交使节的第三等级。其实从世界各国的交往情况来看,就知道代办级是各国交往最低的一级。虽然三个级别的外交官,他们的权利可能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从他们的级别可以看出两个国家的关系。一旦被划分为代办级,如果还没有回暖关系的行为的话,那么可能就会造成最严重的情况就是断交。代办级相当于是一个缓冲,以观后效的样子。如果是代办级的话,其实在经济交流,文化交流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虽然外交官的三个级别的待遇不会有太大的区别,但是他们的权限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这也是在向大家释放政治信号。两国的外交等级也不是永远不变的,比如我们国家曾经把荷兰降为代办级,但是后来又把它恢复成了大使级别的。可能会根据国际形势和两国之间后来的交往来判断究竟要不要改变彼此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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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2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使节。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照本国政府指令全权处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
参赞:外交官的一种职衔。其外交地位仅次于大使、公使。有些国家参赞还分为公使衔参赞、参赞,或一等参赞、二等参赞等。参赞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使馆馆长进行工作,使馆馆长因故缺位时,通常由作为首席馆员的政务参赞担任临时代办,代为主持馆务。有些使馆除政务参赞外,还设有商务参赞、经济参赞、农业参赞、科技参赞、教育参赞、文化参赞,分别由派遣国有关部门派出,在一个国家里,大使馆只有一个,而领事馆可以在很多城市都有
大使馆:一个国家派驻在另一国家的以大使为馆长的外交代表机构,协助使馆馆长分管有关业务。
第1楼
  大使级
公使级
办事处级
无外交
第2个回答  2013-10-12
利益攸关国关系、全面合作伙伴、战略协作伙伴、全天候关系(中国与巴基斯坦)等等
第3个回答  20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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