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3-26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物权登记来源于物的实际拥有,没资格灭失实际拥有者,以后家庭发展需要还得出具权属证明进行相关登记。特别注意实际拥有者在事实上默认是家庭,一家之主行使家庭名义。相信每个人对此都深有体会,亲戚亲属谈及家庭时通常说是一家之主的家庭。忽略家庭的存在或者不严格从家庭里分离出来直接讲继承,继承法不让这样的人使用
第2个回答 2019-03-26
已经过户了,哪还有份,除非你证明你父亲失去意识,被动签的协议
第3个回答 2019-03-26
按说是办不了的,房产证原来应该是你父母两人的名字,重新过户必须你父母同时到场签字,你母亲去世了签不了字的。从法律上讲房产的一半归你母亲(也就是遗产),原则上你父亲和子女及你母亲的父母(如果在世)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