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伤人了还需要我赔付吗?对方是全责

如题所述

你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对方无法获得交强险赔偿,因此,你需要依法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视同你的车投保过交强险,只不过,你自己个人应按照交强险赔偿标准承担对方损失。
对方虽然是全责,但交强险有无责也赔偿的规定,无责限额为医疗费1000,死亡伤残11000,财产损失100,以上合计限额为12100元。当然,各项损失项目均在限额以内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你无需赔偿。追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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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9
这是两个问题,一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与你方交强险没有关系,因为对方是全责,二是不过你方车辆没有按照规定交强险,交警部门极有可能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29
对方机动车全责就没你事,无交强险另外处罚
对方非机动车或行人,只要不是故意的你就得无责赔付
第3个回答  2019-10-29
你好,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根据上述规定,即使你无责任,也要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对方第四项规定损失数额。因为交强险是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
第4个回答  2019-10-29
对方全责,你没有责任,当然不需要赔偿对方的人伤损失了。
无论你的车辆是否有交强险,都不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当然,如果投保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无责赔偿极小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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