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京籍买房,个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个税需要满足连续缴纳5年(含)以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第六条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意味着连续的60个月中,个税有过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的不影响购房资格。

个税断缴超过3个月或者薪资未达到个税征收标准的非京籍家庭,想要买房需看社保有没有连续缴纳满60个月,且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但因工作调转单位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住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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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05

非京籍家庭在京买房需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在资质审核时,个税的审核标准为在京连续缴纳满60个月。

一、个税需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北京的限购政策,非京籍家庭连续5年(含)以上在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限购1套住房。

此前购房资格审核时关于工资、薪金纳税人纳税记录的认定,是5年期间,每年至少1次纳税记录即可,自2017年3月22日起已改为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连续60个月在北京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审核标准的公告原文

按照公告规定,个税缴纳记录分两种情形审核认定:

(1)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应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2)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包括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税断了还能买房吗?

公告规定: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意味着连续的60个月中,个税有过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的不影响购房资格。

个税断缴超过3个月或者薪资未达到个税征收标准的非京籍家庭,想要买房需看社保有没有连续缴纳满60个月,且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但因工作调转单位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有效。

非京籍买房,个税和社保缴纳标准满足一个即可

为了避免违约,想买房的非京籍家庭若个税或社保有断缴情况,建议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购房资质再签合同。

资料来源:《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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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2-05
一:外地人在京购房资格中“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指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5年,每年至少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年份不能中断,补缴无效。
二: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简要概括: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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