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一个宾馆,大概300多平米,他的消防证实以前办理的;现在宾馆消防重新检查听说要两个楼梯,但是他宾馆只有一个楼梯,现在消防合格证是原老板名字,我想改成我的,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变更责任人(原宾馆名字不变)。不知道申请变更责任人可以不,还需不需要重新检查,或者重新检查按照现在两个楼梯标准会通不过。 谢谢大神解答了
更变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等,需重新作消防报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设置。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5.5.8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
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建议找当地合格、有资质的消防公司协助。
你回答还可以,我问过当地代办消防的了,现在办理流程和耗时比以前麻烦很多,建议我拿以前的消防合格证用。不过还是请你再分析一下,现在是两层,每层155平米,20个房间,按规范似乎符合了一部楼梯标准,请问可以申请重新检查不。
是的,主要有个问题是,现在标准在2015年改了;如果重新验收检查会不会通不过?
追答那要整改一下,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