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健康保险的特性

如题所述

健康保险合同有以下主要特征:
1.健康保险合同的承保风险具有综合性:承保风险包括合同约定的疾病、合同约定的费用支出、伤残和死亡等,不是单一的风险。
2.健康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健康利益:既包括疾病或意外所致医疗费用的支出,也包括疾病、伤残、或死亡导致的收入损失。
3.被保险人的资格会受到一定限制: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情况要达到一定水平;如果投保人非被保险人本人,签订健康保险合同涉及身故责任,那么必须经由被保险人的同意并亲笔签名;不能以无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来签订含身故责任的健康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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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9
(一)保险期限

除重大疾病等保险以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常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
(二)精算技术
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主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付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
(三)健康保险的给付
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费用型健康保险适用该原则,是补偿性的给付;而定额给付型健康险则不适用,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
(四)经营风险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其影响因素远较人寿保险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更严重。此外,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难加以控制。
(五)成本分摊
由于健康保险有风险大、不易控制和难以预测的特性,因此,在健康保险中,保险人对所承担的疾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往往带有很多限制或制约性条款。
(六)合同条款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无需指定受益人,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常为同一个人。
健康保险合同中,除适用一般寿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等外,还采用一些特有的条款,如既存状况条款、转换条款、协调给付条款、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等。
(七)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
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战争或军事行动,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残废,堕胎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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