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利用特点

如题所述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种植业作为农业的主导产业,始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种植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占有很大比例,20世纪50~60年代占80%以上,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占70%多。80年代中期后虽有下降,但其产值仍占农业产值的60%以上,1990年占60.19%,1999年占56.18%,2005年占54.21%,2009年占52.95%。

(1)垦殖指数区域差异明显,整体相对较高。垦殖指数是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据调查汇总,全市平均垦殖指数为41.42%。由于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差异较大,垦殖耕地的难易程度显著不同,故垦殖程度有明显的区域性差别。石家庄市各县垦殖指数的区域间特征与地区间垦殖指数的区域差异一致,其差别更显著。平原区垦殖指数较高,山区垦殖指数较低。平原区的无极县、高邑县、赵县、栾城县、藁城市、深泽县、正定县、新乐市等县(市)垦殖指数较高,均达到60%以上,其中,无极县是石家庄市垦殖指数最大的地区,达到72.15%;高邑县、赵县和栾城县分别达到71.76%,71.69%和71.46%。西部山区各县限于当地的环境条件,垦殖指数一般均在45%以下,其中,灵寿县为29.48%,赞皇县为24.92%,井陉县为17.12%,平山县仅为15.62%。元氏县、行唐县、鹿泉市在山区各县中垦殖水平最高,分别达到55.97%,47.52%,40.86%,元氏县的垦殖程度接近平原县的水平。

(2)耕地利用率较高,山区相对平原区较低。随着农业科技水平提高,产量高、生育期较短的新品种不断应用于农业生产,不但影响了各种作物的分布和不同作物构成,也影响了各地的种植方式。石家庄市各县水热条件较好,适宜发展多熟制。2009年,石家庄市农作物播种面积为99.56万公顷,复种指数达183.53%,比全省同年高46个百分点。

由于各地耕作制度的形成历史和种植习惯不同,县际间耕地利用水平有较大差距。平原县市除辛集外,耕地复种指数均在170%以上,晋州市复种指数最高,达到239.52%;其次是新乐市、栾城县和藁城市,分别达到230.56%、211.01%和201.20%;其余各县为170%~200%之间。辛集市在平原县(市)中复种指数最低,为168.72%;其次是元氏县,为173.59%。山区各县耕地利用水平相对较低,除鹿泉市达到204.50%外,其余各县均在175%以下。井陉县复种指数最低,为138.44%,其余各县依次是:元氏县173.59%,灵寿县166.39%,行唐县165.17%,赞皇县154.53%,平山县148.36%。

(3)耕地利用结构逐渐趋向合理。过去,石家庄市农民就十分讲究耕地布局,但受生产水平和社会需求的限制,耕地利用缺乏合理性。随着农田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需求和价值规律的影响下,石家庄市耕地种植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几年逐渐趋向合理。粮食作物比例下降,经济作物和蔬菜等的比例上升,由于各县(市)经济状况、生产水平和群众对农产品需求情况不同,因而在石家庄市粮食比例下降、经济作物比例上升的总趋势下,耕地利用结构仍存在一定差异。根据2009年统计资料,石家庄市2009年总播种面积为99.56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5.64万公顷,棉花播种面积1.43万公顷,油料播种面积6.06万公顷,蔬菜播种面积14.90万公顷。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比例为1:0.30。

石家庄市耕地利用结构特点主要表现为经济作物和蔬菜瓜果面积小,粮食作物面积大。包括晋州市、元氏县、灵寿县、赵县、井陉县、平山县6县粮食播种面积均占本县(市)农作物种植面积的80%以上,比石家庄市平均水平高5个多百分点。其中,以晋州市粮播面积所占比例最大,全市播种农作物6.64万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达到5.64万公顷,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4.92%,经济作物和蔬菜瓜果仅占15.08%。其他各县(市)粮食作物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例,依次是元氏县占83.83%,灵寿县占83.08%,赵县占81.99%,井陉县占80.33%,平山县占80.13%。粮食作物品种以冬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棉花、花生、烟草、油料等为主。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变更情况看,夏粮比例增加,秋粮比例在下降。但到80年代中期以后,夏秋粮结构趋于稳定,其种植结构比例的变化大体是:50年代为35:65,70年代为为45:55,80年代为为48:52,90年代为48:52,2009年夏粮稳中有升,秋粮稳中有降,其结构比例为52:48。

不同县(市)夏秋粮比例有一定差异。平原区各县由于水利条件好,大部农田可灌溉,故需水量大的冬小麦为主的夏粮面积大,均占粮田播种面积的50%左右。山区县由于耕地高低不均,且大部没有灌溉条件,生产条件较差,因而夏粮面积小,秋粮面积大,特别是小杂粮面积较大。

(4)旱地生产水平低,开发前景广阔。旱地占石家庄市耕地面积的15.24%。从调查结果分析,这部分耕地除市区、深泽县、新乐市外,在其余县(市)均有分布,对农业生产的丰收有一定制约作用。从历史发展看,石家庄市旱地面积呈不断下降趋势。据统计,1949年石家庄市有旱地34.47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0.60%。经过近50年的兴修水利等活动,旱地面积逐渐缩小到2009年的8.87万公顷,旱地面积减少25.60万公顷。旱地的生产条件也得到改善,组织人力修造了水平梯田、坡式梯田、水平沟等工程。石家庄农民综合利用秸秆还田、地膜覆盖、抗旱剂拌种、喷施叶面肥、精耕细作等旱作栽培技术,旱地作物产量有了提高。但旱地农业发展中仍有很多障碍因素,主要是:一为旱,石家庄市常年降水量为500毫米左右,山区旱地仅为400多毫米,且分布不均,难以满足作物生长发育的需要;二为薄,大多旱地土层薄,肥力差,尽管每年增施大量有机肥,仍达不到蓄水保肥的要求;三为缺少抗旱、耐瘠的高产作物品种,这些不利条件,限制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如井陉、赞皇等县旱地,因常年缺水,生产条件差,加之耕作粗放,风调雨顺年景每公顷产粮食6000千克左右,一般年份3000千克以上,旱年则种不保收或收成无几。但旱地生产潜力很大,随着生产条件的逐步改善和新的科学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应用,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

(5)耕地投入强度较高。是否进行物质和劳力投入,是耕地区别于土地后备资源的明显特点。对于一年两熟、一年三熟制来讲,收入多次,必然投入量也较多,这也是同其他用地类型的明显区别。像林地、牧草地、交通用地等,则是投入次数少,投入量少,或者一次性投入,多年受益。

石家庄市人多地少,2009年末,总人口为988.11万人,耕地面积为58.23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为0.06公顷/人,不足1亩。为增加单位耕地面积产出,多年来大力加强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增加肥料、农药、能源等物质和劳务投入。2009年,石家庄各县(市)有效灌溉面积总计468690公顷,占其常用耕地面积的88.65%。尤其对于平原区县(市),有效灌溉率基本达到100%,如栾城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赵县、藁城市、晋州市、新乐市等。山区县(市)灌溉率相对较低,如灵寿县为80.49%,行唐县为78.86%,元氏县为75.68%,平山县为56.43%,井陉县为52.45%,赞皇县最低,仅为46.27%。石家庄市平原耕地占61.23%,适宜大面积农机化作业,农机保有量增加较快,2009年17个县(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919.7万千瓦,比2008年增长11万千瓦。另外,化肥、农药等投入也有明显增长。2009年末,化肥使用量为467633吨,比2008年增长331吨;农村用电量为605883万千瓦时,比2008年增长92264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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