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士兵八一建军节有过节费吗?

如题所述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事实上已经接近十一国庆节了,再来提及“退伍士兵八一建军节有过节费”的问题,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该有的已经有了、没有的今年不会再有;而且我们国家没有任何法规、规定和政策,是没有“发放八一建军节过节费”这一条的!对于回答者以及我的生死战友们而言都是差不多的,小战友没有必要等待可能会掉下来的“八一建军节过节费”!

       71年参军、83年因残退役至今的四十多年时间里,作为一个革命残废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现在的残疾军人,可能比退役士兵更有机会领取“八一建军节过节费”的,但是真正领取现金、转账方式的“八一建军节过节费”是屈指可数的(回答者优抚关系还在经济发达的直辖市),因为这是各级政府机构都可以由心决定的事情,就是街道(乡镇)也是可以由心决定的;所以我们退役军人是完全被动的,而且无从、也是没有脸面问及的事情!

       80、90、00年代最多的就在八一前夕,有单位领导召开退役军人庆祝八一座谈会,并没有发放“八一建军节过节费”;而进入改革开放、国富民强的新时代后,才有国家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军烈属、带病回乡军人等)可能有“发放八一建军节过节费”,而绝大多数就是一个座谈会、联欢会的;今年八一节前也是一个街道举办的联欢会,再发放一个价值50元的礼包的。这里不涉及普通的退役军人,涉及立有军功的退役军人。

       但是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成立后的两年不到的时间里,已经明显的提高了我们退役军人社会地位、尊敬崇仰保家卫国的退役军人们,但是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成立后的两年不到的时间里,已经明显地提高了我们退役军人社会地位、尊敬崇仰保家卫国的退役军人的大环境已经成为现实:今年1月23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拥军优抚司副司长曹俊同志明确“正在研发退役军人优待证”的消息,这对于我们全国退役军人领取《退伍军人优待证》是肯定的,理由是:

1、作为国家和政府的代表、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副司长,在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明确的事情,是不会无的放矢;

2、我国已经有河北省、天津市等省市已经发放了《退伍军人优待证》(可惜的是细看《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网页链接,也是没有“发放八一建军节过节费”规定的);

3、国家日益重视退役军人荣誉和优待,今年9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首次开展优抚对象集中疗养活动网页链接。疗养对象均为服现役期间或烈士生前荣立平时个人一等功或者战时个人二等功以上功勋的退役军人和烈属。历年来退役军人中的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是有省市级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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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1
首先你都退伍了,就不会有过节费了,如果你曾经担任过重要职务或者获得过重要奖章之类的话 ,大家还会记得你就会来慰问一下你,总之军人是令人尊敬的,祝你幸福快乐每一天!
第2个回答  2019-09-21
这个可能没有了,因为你退伍时国家已经一次性给了你各方面费用和安置费,具体你可到当地民政部门问一下吧。
第3个回答  2019-09-21
没有的,八一建军节是纪念军队建军的日子,在部队的士兵也没有过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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