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落户武汉购房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内(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实施存量住房限售措施,取得《 不动产权 证书》或《 房屋所有权 证》未满3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2、扩大武汉个人住房 限购政策 执行范围,在现有限购区域外,新增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部分区域(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北至江北铁路)。

法律客观:

《关于实施“飞凤人才计划”的意见》第六条
大力引进产业核心创新人才。第一次在本区就业的产业核心创新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且落户无锡的可申请薪酬补贴,硕士(取得学历学位双证)、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时间为连续2年;购买本区6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房(含存量房),连续在本区同一家单位工作满2年后,可申请购房补贴,给予硕士(取得学历学位双证)、技师购房补贴5万元,博士、高级技师购房补贴10万元,分5年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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