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摩托车限行规定

如题所述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bai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每日7-10时、15-20时,对延安、沪闵等高架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
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外牌限行道路包括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全线)、沪闵高架路(全线)、中环路(全线)、华夏高架路(全线)、罗山高架路(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本市道路禁止下列车辆通行:拖带全挂车的汽车;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拖拉机、低速货车;轻便三轮摩托车、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车辆。
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本市对部分道路和区域禁止小型面包车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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