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后关于养老,医疗以及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本人06年毕业直接进入中铁隧道集团工作,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时发放了4000元安家费.公司在深圳,档案放到了公司,户口被公司安在了广东乐昌。但我们的工作就是到处跑,到了08年9月的时候我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毅然决然选择了离开,未给单位写辞呈。09年11月我收到公司除名的文件,公司叫我回去办理手续。公司给我的清单显示我要给单位返还单位帮我垫缴的养老保险6000多元和医疗保险2000多元(总共垫缴了12个月),而我的住房公积金7000多元公司以除名为由只肯退一半,而我的医疗保险从未用过,也从未领过。现在公司叫我补交8000元才肯给我档案和社保卡。
请问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或者我不要档案和社保,对我以后影响大吗?
是集体户口,现在想转回原籍很难。我想问的是社保能转回来吗?因为我中间有几个月的断档。

同情你,但很不幸的是你在处理这件事上有缺失,本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受雇者比较有利的——公司不能任意解雇你、但你完全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后离开(按劳动法,这样即使公司不批,你一个月后自行离开也不算违约)。你没有写辞职申请就自行离开,这种行为是违反一般劳动合同条款的,公司可以把你除名并在法律上追究违约责任(例如追讨由于你擅自离岗造成的各种损失)。你们公司之前帮你缴纳了社保各项费用,看来是运作比较正规的。现在由于你的违约,公司要追讨帮你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正常的,因为公司缴纳这部分钱即使员工非正常离开、社保部门也是不可能提取出来退给公司的,而且社保是按唯一身份证号码入档的,如果你拿回了社保卡继续缴费,原来公司帮你缴纳的钱还是在你的社保账户里。看来该公司就是不想白出这笔钱,要求拿回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而且它没有收其他违约金,做得也不算太过分。这件事是你自己违约在先,即使打官司也没什么占利的地方,还是交钱拿回自己的档案和社保卡吧,毕竟没了档案和社保卡(可能影响到你以后交社保)是很不方便的,何况那笔钱还在你社保账户里你也等于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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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6
是不是集体户口?
要留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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