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离婚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吗

如题所述

  在离婚诉讼中,法官可能考虑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判决不离婚,但是如果有一方认为确实是想离婚的话,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吗?
  网友咨询:
  法院判决不离婚后,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吗?
  律师解答: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满足如下情况之一可以再起诉:
  1、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后起诉的;
  2、原告能提出新情况、新理由的,可在任何时间再次起诉;
  3、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的;
  4、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其他情况。
  律师补充: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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