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不符的后果是什么

如题所述

认缴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不符存在不利后果,对于股东来说,将面临被罚款或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被股东会撤销股东资格。现在《公司法》规定了认缴制,股东认缴的数额最终应该和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一致,否则就是不合法的。
一、认缴出资额与注册资本不符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际缴纳情况不相符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国家虽然允许企业自行约定出资时间,但是最终的出资结果还是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的。例如国家规定的注册该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10万元,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交够这10万元的话,对公司是很不利的。
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有:
1、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被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
3、公司可能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4、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的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无须进行年检。
三、股东可以出资的范围是什么?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在认缴制的规定下,股东出资不用一次性实缴,可以分期缴纳。当然,认缴的数额应当和章程中的注册资本保持一致。如果两者不符,股东将面临违约责任,或者被股东资格,严重的构成虚假出资,可能会被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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