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鳅可以做鱼饵钓鱼吗?

如题所述

根据自然水域垂钓的规定来看,已经明确将泥鳅、虾等活体,作为禁止使用的鱼饵和钓饵。因为泥鳅这种垂钓的行为,均属于生产性捕捞,不仅违规还违法。


事实上在“长江禁渔十年”以前,应用“泥鳅鱼垂钓”这类钓鱼方式 ,就早已存有较大的异议了。由于泥鳅鱼垂钓是归属于活饵钓鱼,对肉食动物的鱼种具备较大的吸引力,因此四川地区的升钟湖和三岔湖,在没禁渔以前就早已明令禁止采用了。即然说泥鳅鱼是活物鱼饵被明令禁止应用,那麼从古到今都被钓友应用的泥鳅,难道不是也应当被严禁?因此,泥鳅鱼究竟能否垂钓这个问题,一直在拥护者和反对者中间异议,直到长江禁渔之后,应用“泥鳅鱼垂钓”的异议才算测底平复。

泥鳅是属于肉食性的鱼饵,所以用“泥鳅钓鱼”是专门针对肉食性鱼类。喜欢钓鱼人都知道,肉食性鱼的鱼类通常有个共同的习性,就是喜欢群居或合作围捕鱼虾。如果用大量的泥鳅打窝,就会招来肉食性鱼类的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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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7-07
千万不要用泥鳅钓鱼,这个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据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刘某和段某是资深“钓友”,两人经常相约在各地野钓。2022年10月,两人在绵阳市盐亭县梓江河段使用活饵(泥鳅)钓鱼,共计钓获翘嘴红鲌、鲢鱼、鳜鱼等41.69千克。

接当地群众举报,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查获的渔获物、钓饵、钓鱼工具等进行封存、称重并拍照取证,刘某和段某对自己在禁钓河域使用活泥鳅钓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23年6月,盐亭县检察院指控二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向盐亭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盐亭县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段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和禁渔区使用国家禁止的捕捞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刘某、段某的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造成国家渔业资源损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生态修复赔偿的民事责任。鉴于两人认罪认罚,主动承担民事责任并向社会真诚悔过道歉,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判处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两人连带赔偿渔业资源损失人民币11918.16元,用于购买鱼苗修复梓江渔业资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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