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出生证明需要到婴儿出生的医院系行政办公室办理。带着父母身份证,母亲的出院病历,医院的缴费单据,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办理就可。

出生医学证明是记录一个新生儿出生情况的重要证明文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在孩子出生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表格。准备好相关材料,例如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等。按照医院的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缴纳医院规定的证明费用。医院将填好的表格和材料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另外,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不同的国籍或者证件等特殊情况,也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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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17

办理出生证明的方式如下: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

      2、孩子姓名: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2、父母双方身份证: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

      5、准生证(可有可无):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对于准生证的要求现在没有那么严格了,准生证只作为医院的报销证明,不是办理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的证件,没有准生证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6、出院时结算清单: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在医院办理,医院的规定各有不同,市级医院办理的话需要携带本医院的出院结算清单才能办理。住院清单是证明孩子是在本院出生的一个有效证明;

      7、办理时间:办理出生证明之前要问清楚医院的办理时间;

      8、办理程序:带齐了证件去制定的地方科室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就可,但是要注意录取的信息和自己携带的证件信息名称要符合。

      一、出生证明可以证明的事项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二、出生证明丢失后的补办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上交;

      3、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总之,出生证明一般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相关材料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非本地户口在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如果出生证明丢失,可以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2个回答  2023-04-19



办理出生证明的方式如下: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

      2、孩子姓名: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2、父母双方身份证: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

      5、准生证(可有可无):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对于准生证的要求现在没有那么严格了,准生证只作为医院的报销证明,不是办理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的证件,没有准生证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6、出院时结算清单: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在医院办理,医院的规定各有不同,市级医院办理的话需要携带本医院的出院结算清单才能办理。住院清单是证明孩子是在本院出生的一个有效证明;

      7、办理时间:办理出生证明之前要问清楚医院的办理时间;

      8、办理程序:带齐了证件去制定的地方科室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就可,但是要注意录取的信息和自己携带的证件信息名称要符合。

      一、出生证明可以证明的事项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二、出生证明丢失后的补办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

      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填写好了之后,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户口本复印件上交;

      3、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总之,出生证明一般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相关材料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非本地户口在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如果出生证明丢失,可以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再将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3个回答  2023-04-19


出生证明的申请办法:首先,由父母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是户口页,向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查。最后,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印章,并将印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签发机构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规范出具《出生医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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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3-04-20

律师解答

出生证明的申请办法:首先,由父母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是户口页,向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查。最后,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印章,并将印模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签发机构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规范出具《出生医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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