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超过七天不签合同怎么办

如题所述

交了定金超过七天不签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签订前,预付对方定金等表示履行合同的行为,未能达成合同的,有权请求返还。所以,您可以向商家或服务提供者要求退还定金;
2、与对方协商签订合同:您可以主动联系商家或服务提供者,与其协商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并尽量争取自己的权益;
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商家或服务提供者拒绝退还定金,或者在协商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
定金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订立的,原则上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除非买方不要求;如果是因为买方不签订合同,原则上卖方不退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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