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认为,天下间的万事万物都有其各自的定理,而在王阳明的心学体系中,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
这就是朱子理学和阳明心学最大的区别之处,也是两者最大的分歧点。
从更加严谨的修身实践层面来说,前者依然还是没有逃脱“外求”的弊端。
因为如果按照朱熹的这个认知去践行的话,就需要通过把独立于我们自身内在的事物,一件一件地搜寻出来,再进行“格物”式转化,才能最终认识到事物之理。
而王阳明则提倡真正意义上的“内求”方法,根据他的这个教义去做工夫就行了:
《传习录》:“吾辈用功,只求日减,不求日增。减得一分人欲,便可复得一分天理,何等简易洒脱!”
意思就是只要你做减法,把自己的欲望清除干净,那么“天理”自然而然就会恢复出来了,而这个“天理”即是与天地相通的那个理,即是与万事万物互为一体的那个东西。
比如说孝敬父母这件事情,用朱熹的那套方法去操作的话,就是在你自己的父母身上探究什么是孝道,以及怎么行孝。
这就很难实地体证了,因为父母所存在的时空和自身所处的当下空间被割裂成了内外两部分,拿什么去把这两件事情事物联系在一起呢?
但是如果用王阳明的那套心学上的方法的话,刚开始做工夫的时候似乎很容易操作,不就是把蒙蔽自性上的欲念消融干净嘛。
说得轻巧,一个人把欲望全部放下,那最终他所成就的境界与佛道两家又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要想真正通透“天理”还是很难的,天理需要“体察”,并做到时时刻刻地保有,这才是“存天理,灭人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