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追骑摩托情侣致一死一伤,判其滥用职权罪合理吗?

如题所述

2016年12月1日,男友带女友骑摩托车回家,因为女友未戴头盔他们被骑摩托车的协警赶上并示意停车检查。此时男友没有停下而是加速逃离,协警开始在后面追,追了大概3公里后男友骑的摩托车撞上绿化带,男友当场死亡,女友重伤。直到现在经过三年的治疗女友依然没有办法站立,生活不能自理。而且鉴定结果显示女友构成一级伤残。涉事的两名协警因为态度比较好,被判定情节轻微,没有刑事责任,仅仅是判了滥用职权罪。

一,情侣两个人有责任

骑摩托车必须要戴头盔,情侣两个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本来规定戴头盔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安全,如果面对协警的劝解,男友及时停车认错,而不是急速逃跑的话那悲剧就不会发生。我不理解当时男友心里是怎么想的,就是停下车听协警说句骑车要戴头盔的话,有什么好跑的呢?

二,协警也有责任

我觉得协警也有责任,正如情侣家长所说如果他们当时没有追逐情侣两个人就不会加速逃跑,更不会撞上绿化带。可是没有如果,协警两个人应该也会后悔为什么不让他们走。

三,协警的权力是什么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没有执法权。说白了协警只有跟着正式警察的时候能辅助警察执法,在其他情况下跟正常公民差不多他只能劝解。既然你没有执法权,又为什么在告知了情侣没有戴头盔的情况下又进行追逐呢?

不管怎么说一死一伤的悲剧已经发生,相关部门要做就是要安抚受害者家属,让死者安息,也应让受伤女友能安心做好后续的治疗。警队也应加强对协警的管理和培训。毕竟一句滥用职权弥补不了他们曾经犯下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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