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婚礼,但是还没领证就因感情不和分开了,可以要求对方返回彩礼吗?

如题所述

没有领取结婚证书,按风俗习惯举办了婚礼开始同居,后因感情不合分手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至今法院能支持返还多少,还要看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有没有生育子女、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原因等等。

一、彩礼能返还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支付彩礼返还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二、彩礼能返还多少?

彩礼纠纷,最好双方协商解决。两个年轻人还要面临新的婚姻生活,双方闹得太不像话了,会影响孩子将来择偶成亲的。纠纷难以协商解决的,只能起诉到法院裁决。至于法院会支持返还多少彩礼,还要看双方有没有共同生活、共同生活的长短、以及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原因等等。

双方订婚时间较短,没有同居生活的,女方应当如数退还。从法院已有判例来看,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总额为70%,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返还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以上述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因男方原因提出解除婚约的,也会相应地减少。

三、彩礼的范围

彩礼包括哪些?法律对此没有明确,只能从给付的性质上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认为,男方给付女方的大额现金会被认定“彩礼”,在返还的范围内。男方给女方家购买的烟酒、给女方购买的衣物首饰、改口费茶水钱等等属于赠与性质,都不属于彩礼,不在返还范围内。

四、谁负责返还彩礼?

彩礼是给谁的?通常情况下认为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法院认定彩礼直接给付了女方,并没有给付准岳父母,法院只能判决女方一人承担返还责任,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就不能去执行她父母的财产。如果女方将钱挥霍一空,男方拿着胜诉判决也是难以执行到钱的。如何避免彩礼给付中的“坑”,作者曾在其它文章内写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作者头像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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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6
可以的,因为你们两个人没有领证,你们的婚姻关系是不存在的,所以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第2个回答  2021-11-06
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因为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就没有成为合法的夫妻,给的彩礼也不具备法律效应,所以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第3个回答  2021-11-06
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返回彩礼的。因为你们还没有领证,所以你们的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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