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老公的家人赠与了我们一套房产,这个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吗?

如题所述

“老公的家人赠与了我们一套房产”,这套房产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不是老公的个人财产,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

一、我们先从提问中分析:

提问中明显使用“赠与了我们一套房产”,既然是赠与给夫妻二人,那肯定是夫妻二人共同受赠,当然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å½“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

小夫妻结婚后,若男方父母出资为他们购置房产,公婆能否当着儿媳的面讲:这房产仅是赠与给我儿子的!根据当前的社情来判断,绝大多数的公婆都难以说出口,他们认为这样说会影响小夫妻的感情及家庭和睦。有一些开明的公婆能将约定说得出口,他们还要碰到一个开明的儿媳才行。儿媳认为,不管公婆是将房产赠与给他们儿子的,还是赠与小夫妻,都是他们的,也就无事。如果碰到小心眼一些儿媳,估计就会引发家庭矛盾。因为这样说,可能会让儿媳多想,认为公婆意识到他们夫妻可能会离婚且他们全家已做出了防备。如果公婆不这样在儿媳面前声明,房产赠与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会被认为受赠人是小夫妻二人。这样,问题就来了。

父母辛苦大半辈积攒下来的钱,购房赠与小夫妻,希望他们幸福永远。小夫妻的关系,有时也不会按老人期盼的方向发展。公婆赠与小夫妻房产后,小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的,女方就有权分走一半房产。女方通过一纸离婚判决,就可以卷走他们大半生的血汗钱,这会让公婆难以接受,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伤害。

所以说,这样的法律规定有些超出社情。如果说大家都具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公婆提出约定,儿媳也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这个问题就不是个事了。

三、发生纠纷如何判断?

1、婚后双方家人与配偶共同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此种情况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通常可能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家人的出资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由法院酌情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2、婚后配偶家人全款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属于配偶个人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视为对配偶的个人赠与

3、口头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对口头约定都予以认可,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与口头约定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一般就视为没有约定。

四、父母赠房,如何约定才好?

父母在赠房时,可以在此房上设定自己的居住权。这样,小夫妻离婚处置此处房产时,要充分考虑居住权问题。买房的人也不会购买这种设立有居住的房产。其次,还可以把协议签订成遗赠协议,要求小夫妻赡养自己终老后,房产归他们夫妻处置。虽说儿子有赡养义务,但儿媳是没有赡养义务,这种协议也就给儿媳设定了一个义务。当然,生活是多样化的,大家碰到不懂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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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2
不属于。因为这个房子是在结婚后产生的,所以这个房子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和自己的妻子也有关系。
第2个回答  2021-11-12
不属于的。如果他们没有明确的指出这个房子属于你的老公,那么这个房子是属于你们两个人的。
第3个回答  2021-11-12
不属于,应该属于两个人共同财产,毕竟是家人赠予两个人的,所以房产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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