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如何送达?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仅有第4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鉴于该事项关涉劳动者根本利益,裁判实践的主流观点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项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如何做到有效直接送达?

第一,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管理等环节,留取劳动者通讯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以下统称送达信息)。比如,由劳动者填写就业登记表、工作人员信息表或者在劳动合同设置当事人信息条款等方式留取送达信息。

 第二,用人单位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会提前泄露给劳动者,避免劳动者躲避用人单位送达。

 第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是一送了之,必须要求劳动者签收送达文件。用人单位留存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签收页、谈话笔录等可以作为送达文件,其中签收页、谈话笔录应当载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名称和主要内容,并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作为附件。

 第四,签收时经办人应当做到劳动者本人当场亲笔签名并书写签收时间。切忌让劳动者拿走签字后交回,一方面劳动者可能不再交回,另一方面也无法保证确系劳动者本人签字。


 第五,为了避免劳动者当场拒收、拒签,经办人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拍照乃至公证方式固定证据,用以证实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出示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为了证明劳动者知晓文件内容,在送达时应当明示文件名称和主要内容,条件允许可以当场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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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0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应当当面送至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手中,不能邮寄或他人转接,这样容易出问题,而且当事人要进行签字确认。
第2个回答  2021-07-20
应该通过快递的方式或者通过人工的方式来进行送达,这样的送达它是有意义的,而且也不会违反法律。
第3个回答  2021-07-20
应该由人事部门直接转告员工,这样才是合法合理的,如果有任何的代替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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