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廷枢、 徐润、郑观应和席正甫。在晚清,唐廷枢、 徐润、郑观应和席正甫并称晚清“四大买办”。
“买办”一词是葡萄牙语(Comprador“ 康白度”)的 意译,原意是采买人员,中文翻译为“ 买办”。清初,买办专指为居住在广东十三行的外商服务的中国 公行的采购人或管事,后来逐步发展为特指在中国的外商企业所雇佣居间人或代理人。
买办的发展:
买办最初诞生时,社会地位低下,人们瞧不起这个职业,从事者多为地区性团体。但随着外国资本的不断涌入和国家对经济的日益看重,买办的地位迅速提升,人们对之趋之若鹜,甚至社会底层的人将之视作进入上层社会的捷径。
随着买办地位的不断提升,其构成也向多样化转变。他们的个人实力和整体实力也都在增长,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抵制外来资本的作用。他们既盘剥中国的本土商人,也剥削他们的老板----外国商人。
有些洋行商品的成交,首先要征得买办的同意。甚至在买办未定出价格之前,既不能买,也不能卖。“ 从外表看,买办几乎成为洋行的所有者了。”